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售卖窃照器材案。被告人林某因犯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
经查,林某在经营网店期间,多次被客户问及能否提供组装“隐私摄像头”服务。受利益驱使,林某开始为客户组装隐私摄像头,每单获利数百元。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2月至11月,被告人林某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向他人销售具有秘密录像功能的插排样式的摄像头,累计获利5000多元。经鉴定,林某贩卖的部分摄像头属于窃照专用器材。

庭审时,林某辩称其意识到售卖窃照器材不一定合法,但对客户尽到了告知义务,客户均向其保证摄像头用于正当用途。林某认为这样自己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林某售卖的具有偷录功能的摄像头中包含“面板型”摄像头。这种摄像头的外观与普通墙面插座面板无异,但其内部却藏有摄像装置,只要接好内部电线,便可在线偷窥,不易被发现。
朝阳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法治观念淡薄,为获取利益,不顾后续可能引发的违法行为,多次向他人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鉴于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法院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在案款一并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林某表示不上诉。
本案主审法官说,人们在享受科技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也面临被泄露、滥用的风险。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极易产生泄密窃密、非法调查、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威胁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现窃听、窃照、窃录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对于网络上销售的窃听、窃照专用设备,不要随意购买使用,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如遇被偷拍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拍照、录视频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以追究偷拍者和经营方的责任。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 钉钉正式上线AI助理市场AI月活企业已超170万家
- 塞纳河畔的旧书摊(环球走笔)
- 这个春天儿子身高蹿到1米83,体重涨到78公斤 没想到中考跳绳项目发生意外
- 广西贺州14个乡镇遭受洪涝灾害 受灾人口322人
- 新闻多一点|民主村的城市更新样本
- “五一”假期机票价格飙升 杭州飞云南、海南等热门城市5月2日出发便宜很多
- EBC GROUP平台外汇行情播报|滞胀迹象重现 油价一意孤行
- 这场技术交易大会干货满满
- 中央气象台:西北地区有沙尘天气
- 多元化布局!破局股权融资业务放缓,主流投行这样做……
- 百亿私募最新持仓曝光!邓晓峰、冯柳动作频频,两大神秘私募清仓茅台?
- 美联储利率决策在即,黄金跌破2310美元预示市场新走向
- 晴天开场,人潮涌动!“五一”假期首日,杭州景区(景点)共接待游客170.27万人次
- 1“赛事+”提升城市“流量” 陕西商洛拓经济发展新“赛道”
- 2“五一”临近 持基过节的投资者要注意这几点
- 3华发股份:成功入选“人民优选”品牌 五一黄金周热销30亿
- 4到2027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浙江发布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计划
- 5钟鼓楼老街区的古都新事
- 6IDC:24Q1全球PC出货量恢复增长 达到疫情前水平
- 7非常危险!女子摔成粉碎性骨折!又是因为洞洞鞋,夏天多人中招……
- 8金税四期试点上线,财税体制改革拉开帷幕!或有资金借道信创ETF基金(562030)逢跌进场布局
- 9初步数据:我国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392亿美元
- 10“发现山西之美”TDC旅游发现者大会举办:共话文旅新生态 邀客体验新玩法
- 11国门“夫妻档” 国庆共坚守
- 12北交所一周审核动态:2家企业更新进展 胜业电气二轮问询回复中称家电头部客户对价格敏感度较低
- 13甘肃白银县域经济:从“一枝独秀”到“多点开花”
- 1小方制药两专利受让信披出错,产品挂网价申报出差池
- 2高考在即,如何拿出最好状态?这份“锦囊”请收好
- 3【央视快评】继续弘扬“爱国、革命”的黄埔精神 为同心共圆中国梦广泛凝心聚力
- 4EBC GROUP平台外汇行情播报|科技股疲态和过热情绪引起不安
- 5父母“上瘾”,凌晨3点都不睡!儿女一查账单惊呆了……
- 6我国最大海上公务执法船“海巡09”巡航惠州港
- 7星环科技:9月10日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参与
- 8四川双江口水电站库周交通工程“8·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 9红旗天工08正式上市 售价23.98万元起
- 10国证2000指数表现亮眼 景顺长城量化策略助力捕获超额收益
- 112025年华北地区联合招聘活动在京举办
- 12小摩:料宁德时代(03750)股价短期或回调 目标价400港元 维持“增持”评级
- 139月首周港股三大指数收涨 机构对后续持乐观态度,9月首周港股三大指数收涨 机构对后续持乐观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