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幼升小和小升初相关政策。为便于广大家长了解政策,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后续,市教育局会根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发布相应的操作指南。
注:上述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告,敬请家长关注。
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家长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具体操作指南近日将通过杭州教育网和“杭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家长予以关注。
一样。在招生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当地民办学校(含摇号派位的转公学校,下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1)公办学校: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学区或对口直升学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对应就读学校或学区可以通过“浙里办”搜索“入学早知道”查询。
(2)民办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未招足的可继续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补招一次。余杭区、临平区范围内民办学校今年仍在上述两区范围内招生和补招。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杭州云谷学校、杭州娃哈哈双语学校、杭州鼎文学校)先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未招满的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在市域或学校所在区范围内补招一次。
(3)“公参民”转公学校:过渡期设置及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条件成熟、各方认同的,可实施单校、多校划学区招生;条件不成熟的,可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不能同时报。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1所,选报公办学校的不需要选择具体学校。
情况1:孩子家庭户籍在A区,当年民办小学可跨区域自主招生,入读了B区的民办小学。
情况2:原来住房和全家户口都在A区,小孩在A区就读,后在B区购了房,家庭户籍也迁到了B区。
《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学籍与家庭户籍(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分属我市不同区、县(市)的,可选择其学籍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
如果选定区、县(市)后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只能在该区、县(市)按招生规则安排就读学校,不能再选择另一个区、县(市)的公办学校升学。
根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向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补交相应证明材料。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相关就读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其报名无效。
其中,选报民办学校的需在报名开始前即符合就读条件。如选报居住地所在区、县(市)的民办小学,但报名前不符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不能通过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报名无效。
不能。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
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可能1个录取另1个未录取,如何解决?
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在规定时间凭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所报名的民办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不论是否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子女均须按规定分别完成网上报名。
不可以。义务教育学校均应实施均衡编班,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均衡编班的要求。小学应按照男女比例适当原则以随机方式实施分班;初中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某次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男女生比例基本适当原则实施“S”型平行编班。各校要合理均衡配备师资,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基本均衡。初中实施分层走班教学不得调整原行政班级编排。分班前,学校拟定的均衡编班方案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公开。
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见下)或市教育局89583602投诉举报。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 号)对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对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如明确学生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建议家长在孩子升学前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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