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文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农商行”)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并承接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9月18日,辽宁农商行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开业批复,并取得金融许可证;同年9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辽宁农商行应运而生。由此可见,该行开业至今尚不足一年。
辽宁农商行“吞并”36家银行,
承接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等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文称,同意辽宁农商行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国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其中,此次吸收合并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中,包括25家农商银行、11家村镇银行。
批复显示,辽宁农商行承接此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
另外,监管要求,该行还应就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向所在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与此同时,该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自此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此次辽宁农商行的“大吃小”可谓是创下新纪录,此前从未出现省级农商银行吸收合并省内30余家不同县市金融机构的案例。
辽宁农商行开业不足1年,
注册资本高达207.89亿
辽宁农商行是首例以全省统一法人模式组建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是继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改革模式后的又一创新。
辽宁农商行官网显示,2022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辽宁农信系统改革总体方案。辽宁省委、省政府按照方案要求,统筹推动,以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础,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信机构共同组建辽宁农商行。
2023年9月18日,辽宁农商行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同年9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辽宁农商行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原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依法终止,相关业务由辽宁农商行全面承接。
另外,公开资料显示,辽宁农商行注册资本高达207.89亿元,总行内设25个部门,下辖总行营业部和27家一级支行,833个营业网点,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李世江。
从股权结构看,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206亿元的认缴出资额度,位列辽宁农商行第一大股东,占该行总股本比例约为99.09%;第二大股东为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0.44%;第三大股东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4%。
在一季度经营分析暨“开门红”总结表彰会议上,辽宁农商行行长杨济时表示,一季度以来,全系统保持了辽宁农商行挂牌开业后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实现全年目标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全系统广大干部员工要勇担重任、接续奋斗,把一季度形成的积极变化延续下去,把工作干劲坚持下去,把敢于竞争的“精气神”发扬下去,努力完成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加快推动农村中小行兼并重组
首例农商行“村改分”落于广东
今年以来,农村中小银行兼并、收购、退出速度进一步加快。同样在今年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两则批复,同意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下一步该行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将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改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惠州分行、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改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大朗支行下属分支机构。
据了解,此为广东省内首次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也是全国首例获批的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行的案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表示,此次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和东莞大朗东盈两家村镇银行,有利于当地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整合网点和业务资源,巩固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除吸收合并外,还有部分银行收购村镇银行。今年6月24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同意河北银行收购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山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山冶河西路支行。
6月14日,民生银行公告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批复同意其收购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并设立民生银行(600016)梅河口支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广东南粤银行获批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并设立广东南粤银行中山分行,此为业内首个城商行“村改分”案例,同样坐落于广东省。
除了多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被收购或兼并重组外,6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批复。其中提及:“鉴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你行,同意你行因被收购而解散,你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鄂尔多斯(600295)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从政策方面看,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党支部在《统筹推进改革化险 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文中表示,加快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少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和层级,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重塑经营机制,促进风险持续收敛。
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期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看,202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为4490家。与2022年的4567家、2021年的4602家相比,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已连续两年出现缩减,过去三年内共缩减112家, 2023年则减少77家。
据了解,去年有大量农信社、村镇银行因被吸收合并,从而失去独立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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